张家界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同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19 12:53:34

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结合气象部门的预测预报和《张家界市防汛应急预案》张家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应委研究,将防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和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

各区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的要求,迅速落实工作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区县应安委领导坐镇指挥,联系乡镇的县处级领导下沉到责任区,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前往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各类救援力量迅速集结待命,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及时做好救灾救助,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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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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