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5-05-15 18:12:1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刘文
虎毒尚且不食子, 可江苏南京的刘某某枉为人父,禽兽不如。他与妻子离婚后,将年幼的孩子作为报复前妻的“筹码”,多次故意将幼子遗弃在地铁站!
今天(5月15日),最高法发布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江苏南京的刘某某与妻子协议离婚,经法院调解,约定刘小某由刘某某抚养。然而,“抢”到了抚养权后,刘某某并未尽到抚养义务。 据了解,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某多次以到外地出差、与前妻发生矛盾等为借口,故意将未成年的刘小某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经民警、老师等多次训诫、规劝未果,导致刘小某无人照顾,流落在派出所吃住累计30多天,最长的一次达10天。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涉嫌遗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二审,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目前,刘小某与母亲共同生活,身心逐步恢复正常。
刘某某的动机可谓畸形变态,其行为突破了法律与伦理底线,被公众唾弃,是典型的“高学历低伦理”。
本案被最高法列为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明确 “遗弃绝非家事”,突破了传统 “家务事” 的认知局限。这一判决不仅对刘某某个人追责,更通过激活《刑法》条款,为全国 8.3 万名单亲困境儿童提供了司法保护样本,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刚性保障。
本案也暴露出我国现阶段监护权监管空白:尽管法院调解书明确抚养义务,但缺乏动态监督机制,导致刘某某在两年间持续失职,公权力介入滞后。这种监管漏洞使得未成年人权益在家庭纠纷中处于 “真空地带”,亟待通过建立监护信用体系、强化司法跟踪等措施填补。
本案以“刑事严惩 + 权益修复”的司法实践,为破解家庭监护失职难题提供了范本。从法律层面看,刘某某的获刑标志着 “遗弃罪” 从 “沉睡条款” 走向 “积极适用”;从社会层面看,其暴露的监护监管漏洞与情感工具化倾向,警示我们需通过制度创新与文化重塑,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立体防线。
唯有将法律的刚性约束与社会的柔性关怀相结合,才能让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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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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