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检察开展社矫专项监督

    2025-05-08 10:48:3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磊)近日,石门县检察院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与重点对象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询问相关负责人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打卡签到、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

“社区矫正对象欧阳某某日常打卡签到正常,也没有外出请假记录,为何大数据反馈其近期两次前往怀化?”这一异常情形引起了办案干警警惕。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欧阳某某因工作原因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并获批准,经常往返石门县、长沙市两地,但大数据显示其在2024年12月12日和2025年2月26日有两次前往怀化市的出行记录,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却无外出请假记录,其定位签到也显示正常。检察干警分析研判认为,欧阳某某有可能利用每天两次打卡签到的时间间隔不假外出,从而逃避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办案干警从公安机关调取了该社矫对象的出行时间、车次及地点等详细信息,会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询问了欧阳某某本人。面对大数据核查出来的外出轨迹,欧阳某某承认了不假外出的事实。石门县检察院注重延伸监督,进一步核查出社区矫正对象周某也存在不假外出情形。

针对核查结果,石门县检察院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被全部采纳,社区矫正机构视情节依法对2名社矫对象给予训诫等处罚,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督规定。

责编:李祯媛

一审:李祯媛

二审:李翔

三审:周智颖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