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薪更护心

    2025-05-08 10:38:21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 刘界 口述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杨子旋整理

12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3年,但公司仗着农民工证据不足,企图蒙混过关,迟迟不支付欠款。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刘界抽丝剥茧寻找关键证据,护薪更护心。他说——

“刘法官,我明天又要去广州工地了,人生地不熟的,您说这劳务合同该怎么签才保险?”4月22日中午,我刚脱下法袍就听见手机在抽屉里震动。从听筒传来呼啸的风声中,我听出老蔡的声音有点紧张。

我赶紧告诉老蔡:“你记住呀,一是合同必须当面签,二是每日工时拍照存证,三是工资卡拒绝代持……”

我和老蔡是去年3月认识的。

“法官您看看,这都是我们一锄头一铁锹挣的血汗钱啊!”法院立案大厅内,老蔡和他的农民工兄弟,12双布满老茧的手,将皱巴巴的手写工资条铺满了整个办公桌。纸上的数字记录着他们在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间的工作。

原来,蔡某等12位农民工在武汉市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下,陆续投身于某园区的绿化养护工作。然而,从2021年3月开始,该公司便停止发放工资。3年讨薪未果,农民工们只好来到法院。

老蔡攥着准备了很久的起诉材料,声音发颤:“公司说我们证据不够,不怕我们告他,这可怎么办?”

“我们还等着钱给孩子交学费呢,不会真打水漂了吧?”空气里弥漫着焦虑与无助。

“大家别着急。”我赶紧安抚大家,仔细查看材料。老蔡等人的工资明细表都是自己手写的。其他能找到的证据,也只有少数人的工资银行流水,以及武汉市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案外人出具的《收款承诺函》。

这些证据确实分量不够。我尝试联系公司负责人郭某,但他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出差”,也拒绝调解。

面对僵局,怎么才能帮助老蔡和兄弟们拿回血汗钱?我连续3晚在办公室待到凌晨,一遍遍翻着材料。当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转账记录跃入眼帘时,我忍不住拍案而起——这份由政府部门见证的6万元工资发放记录,正是撬动案件的关键支点!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明确义务,需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且要至少保存3年。这份台账,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对象信息等内容都得清清楚楚记录。简单来说,公司得把给农民工发工资的详细情况留存好以备查证。

在这种情况下,我决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本该由农民工来证明工资数额,转为由武汉市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您好,根据规定,贵公司有义务提供完整的工资台账。”当我第6次拨通武汉某工程公司电话,电话那头仍是推诿:“法官,我承认确实拖欠了工资,只是现在公司资金周转实在困难啊。”

不能再拖了,我决定直接判决。

2024年盛夏,当写明46486元工资支付义务的判决书送达时,戏剧性转折发生了。原本“失联”的公司负责人郭某从武汉赶来,次日便将现金交到了老蔡等人手中。

收到钱,老蔡的手在颤抖,眼在流泪。

我感觉如释重负。我知道,当工友们走进法庭时,就已经把沉甸甸的信任交给了我,身为法官,不能辜负。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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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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