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案县审”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2025-04-30 21:58:2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训忠 张琪)近日,郴州市北湖区安和街道纪工委将辖区某村党支部书记贺某的问题线索立案调查后,该案件被移送给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案件审理室对案件的证据链完整性、定性依据进行严格审核,提出了补充调查意见,最终给予贺某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北湖区推行“乡案县审”,提升案件质效的生动实践。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北湖区纪委监委立足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行“乡案县审”机制,对乡镇(街道)案件逐一“把脉问诊”,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2024年,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核“乡案”115件,形式审核整改后改变量纪4件,有效杜绝办“凑数案”“夹生案”的情况,并指导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提高乡镇(街道)纪委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

为解决乡镇(街道)纪委办案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文书格式不统一等问题,北湖区总结“乡案县审”经验,制定了《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协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协审范围、职责、要求、程序,并绘制流程图,细化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制度流程。同时,推行“轮岗锻炼”跟班学习机制,目前有5名新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有效提升了办案能力。

“‘乡案县审’有效保障和提高了基层办案质效。下一步,我们将对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以基层案件质量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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