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29 17:26:2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何奕乐)“感谢法官考虑到我的身体状况,不辞辛苦到医院为我们进行调解,耐心地处理我们的纠纷,谢谢你们!”原告詹某某躺在病床上十分感激地对法官说道。
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邹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纠纷的调解地点不是法院,而是医院的病房。
该案被告周某、罗某某二人共欠原告詹某某借款本金68,0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詹某某多次向被告周某、罗某某催收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该案开庭前几日,原、被告双方分别致电承办法官,均表示愿意调解。经了解,原告身患重症在医院住院治疗,无法来到法院进行调解。为了把司法便民工作落到实处,承办法官与原告取得联系后,当即决定与书记员一同前往医院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认真耐心地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化解。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祁东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司法需求,视案件情况将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最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组稿:陈梓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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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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