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拉踩引骂战 法庭调解止纷争

    2025-04-27 15:28:1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舒思瑶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城陵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网络名誉权纠纷。面对网络暴力与规则争议引发的群体纷争,法庭以《民法典》为依据,既维护受害人权益、警示侵权行为,更以调解消弭矛盾,实现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化解。

2024年11月,李某参与某漫展活动时,因规则理解分歧与主办方负责人刘某沟通不畅。双方协商未果后,李某将沟通过程制作成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刘某为回应质疑,截取视频片段和聊天记录发布在QQ空间及千人活动群,引发群成员对李某的集体谩骂和人身攻击,致使李某心理状况恶化,出现焦虑、抑郁症状。不堪其扰的李某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城陵矶法庭受理后,针对网络侵权传播快的特性,以调解为核心化解矛盾。法官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指出刘某在千人QQ群传播片面信息,致使李某遭群体谩骂、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侵权。通过出示李某医疗诊断记录,引导刘某反思责任。最终,刘某主动认错,在涉事QQ群置顶道歉7日并赔偿。

此次调解创新采用“社群公示道歉”,促使侵权方主动纠错,展现司法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规则引领作用。

组稿:曾雨田

责编: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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