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1 14:43:2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施大钰)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及双方当事人开展现场勘验工作,确保鉴定意见客观、公正、中立。
原告某消防安装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订立了《一、二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原告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一期消防工程和部分二期消防工程,现双方当事人对二期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存在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申请做出司法鉴定,承办法官在收到鉴定申请后立即启动鉴定程序,并及时督促鉴定机构完成现场勘验。
勘验现场,承办法官要求鉴定人员对勘验的内容、目的进行释明,双方当事人对鉴定人员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解答,对鉴定机构做出的笔录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该案在半天内顺利完成了勘验工作。
近年来,随着鉴定案件的日益增多,司法鉴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愈发重要,为助力提升审判效率,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保靖法院将始终贯彻“如我在诉”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让司法鉴定既有速度更有温度,为市场主体注入法治信心,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组稿:李颖
责编:王薇
一审:王薇
二审:罗霞
三审:杨湛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