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检察听证督促行政处罚“过罚相当”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使用处罚6万元?

    2025-04-19 16:14:30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实习生 杨赛 通讯员 肖潇

“想到自己之前的违法行为还是有些后怕,幸亏没有造成危险后果,不然我心里就难安了。”近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某洗涤厂经营者刘某,了解其接受行政处罚后的相关情况。刘某表示对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做法表示感谢。

2013年,刘某在韶山租下一间民房开办洗涤厂,用踏实肯干的双手和诚信经营的匠心,赢得了周边酒店和居民的信赖,洗涤规模不断扩大。

2018年,刘某将洗涤厂从城区搬迁回家乡,洗涤设备升级为半自动化设备,带动20余名农村妇女就业。

2020年疫情暴发,洗涤厂订单骤减,但刘某咬牙坚持:“再难也不能亏了姐妹们的饭碗!”她自掏腰包发放基本工资,硬是挺过了3年寒冬。

2023年3月,刘某正撸起袖子打算大干一场,行政机关的一次检查却让洗涤厂再次陷入困境:检查发现洗涤厂于 2019年购置的内嵌有压力容器不锈钢烘筒的蒸汽熨平机,由于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且超期未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机关依法作出6万元的罚款决定。

6万元罚款对资金链本就紧绷的洗涤厂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焦虑不安的刘某根本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购置设备时,设备厂家没有告诉我这个设备需要办证、检验呀!”刘某多次解释申辩,仍未能改变处罚决定。由于洗涤厂逾期未缴纳罚款,2024年3月12日,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以行政争议化解为由撤回申请,却未能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2024年8月,刘某来到韶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查阅资料发现,“小过重罚”案例中经常出现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身影,而一家小菜店、一个小超市,背后可能是一个或几个家庭的生计和希望。望着眼前的案卷,检察官陷入了沉思。

经过调查,发现涉事设备确未登记和检验,但刘某系初次违法,且收到整改通知后能够积极配合整改,立即停用设备并登记送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为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检察官多次走访法院、工商联等单位,倾听意见、凝聚共识,为争议化解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11月28日,韶山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刘某的整改情况,并重点阐述了6万元罚款对于一家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巨大影响。

“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刘某的无心之失已经得到全面整改,也未曾造成严重后果,6万元罚款过于严苛,希望能够酌情减免。次日,韶山市检察院参考听证员合议意见,依法建议行政机关撤销原处罚决定,从过罚相当、护航发展的角度出发,重新对刘某予以处罚。

2025年3月,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依法撤销原处罚,重新对刘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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