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9 16:12:16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王浩铭
近年来,凤凰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把深化对村(社区)巡察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向基层延伸、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举措抓紧抓实,突出在统筹、质效、整改上下功夫、做文章,进一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科学统筹
不断优化“两个覆盖”
按照“乡镇党委初定,纪检监察、组织、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提供数据参考,巡察办综合调整,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县委审定”的程序,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将全县285个村(社区)精准分类分区,“一般关注类”246个、“风险关注类”35个、“重点隐患类”4个,制定《凤凰县村(社区)全覆盖工作规划》,做到因村施策、各有重点。
将全县17个乡镇285个村(社区)纳入本届县委九轮常规巡察,稳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每轮巡察前,对照“四个聚焦”了解重点问题,协调纪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详细了解村(社区)基层党建、项目工程、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工作等问题信息,逐村分析研判巡察的重点方向,防止盲目巡察,确保精准发力,点穴式、穿透式开展巡察。
创新方法
着力提升巡察质效
组建巡察队伍时,突出把有乡镇基层工作经验、善于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党员干部纳入巡察队伍,特别是把科干班、中青班中在乡镇村一线岗位上的优秀学员交叉安排到巡察队伍中去,既让他们在巡察工作中得淬炼、快成长,又充分发挥其了解当下的优势直插现场、直找问题。截至目前,已开展的6轮涉及乡镇村(社区)的常规巡察,已抽调12名“老乡镇”、8名在乡镇岗位的科干班及中青班优秀学员参加巡察。
按照“巡察公告到村民小组贴、苗汉双语‘大喇叭’播、村民小组开会讲、逢场赶集摊位摆、村民微信群里发”等方式开展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巡察干部坚持“四下基层”,走村入户到群众身边去拉家常,听群众讲实情、提建议。
坚持“边巡边查”,问题线索移交前与县纪委监委联系乡镇的相关纪检监察室充分沟通,联合分析研判,科学精准分类,切实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本届县委以来,共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村(社区)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8件,党纪政务处分38人,诫勉8人,推动立行立改事项98件,推动清退违规资金、追回民生资金50余万元。
压实责任
巡察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结合省、州梳理出的村(社区)共性问题清单和县级巡察发现的问题,整理出有凤凰县域特色共4方面16项问题的村(社区)共性问题清单,下发提示函,17个乡镇共自查自纠村(社区)问题253个,整改完成率达96%。村(社区)面貌得到有效改善,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
对巡察发现村(社区)问题,实行双交办、双监督制度,即向乡镇党委、向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交办,由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县乡两级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联合发力、全程督导,确保发现的问题线索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严格开展整改评估,推动“新官理旧账”,坚持联系县领导列席巡察反馈会,督导整改全过程,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于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截至目前,因对村(社区)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被党纪处分县管干部1人,集体谈话15场25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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