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温度,“解”出速度,多年房产继承纠纷止于庭前

    2025-04-18 17:08:1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 通讯员 张燕芳“真没想到纠缠几年的继承纠纷,法院两天就帮我们解决了!”近日,肖玲(化名)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调解员起了大拇指。该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一起跨度多年的遗产继承纠纷,避免当事人陷入漫长诉讼程序。

原告肖玲是被继承人肖斌(化名)与康如(化名)的孙女。肖斌(2019年去世)和康如(2022年去世)夫妇生前育有肖棋(化名,系原告父亲)、被告肖书(化名,系原告姑姑)、被告肖画(化名,系原告姑姑)及肖琴(化名,系原告姑姑)四人。

2005年12月26日,肖斌自书遗嘱,表明将其名下仅有的两处房产指定由原告肖玲继承。肖棋与肖琴签署声明书,确认并支持这份自书遗嘱合法有效。2006年10月3日,康如在二位见证人的见证下,对上述遗嘱上签署了同意意见,并签名确认。

然而被告肖书、肖画对遗嘱效力存疑,产生纠纷,继承陷入僵局,原告肖玲无奈,诉至法院。

为快速解纷,减轻双方诉累,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调解意愿较强,雨湖区人民法院践行“息诉止争、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在依法进行立案登记后,采取先行调解方式。

调解员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诉求及基本情况,扎实做好调解准备工作。调解员采取法律把脉+情感疏导组合拳破冰,从先行调解优势、诉讼时效风险、律师费用成本、人际关系修复等多个维度引导双方理性权衡利弊。通过“背对背+面对面”协同推进调解,引导双方对调解结果形成合理预期,逐步缩小双方诉辩差距,力求化干戈为玉帛。

在调解员引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接受法律上争不过、情感上不必争的现实,同意签署调解协议。被告肖书、肖画自愿放弃两处房产的继承权,并自愿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从登记立案当天导入调解程序,到最终解决纠纷,仅用48小时,实现了三代人权益的平衡。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彰显了雨湖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机制的显著成效。针对推送先行调解的案件,雨湖区人民法院强化流程管控,建立“一案一档”管理台账,根据案件适用程序,严格把控调解期限和流程追踪,确保案件及时得到处理。

组稿:马志军

责编:曾雨田

一审:曾雨田

二审:李翔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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