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玲 欧阳耀华 杨树 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5-04-14 11:19:5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肖玲 欧阳耀华 杨树
4月10日早上8点左右,绥宁县农业农村局河道保洁员李明胜在县城巫水河神滩公园水域发现农户网到了一条娃娃鱼,立即报告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经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渔业部专家鉴定鱼体为深黑色,体重2.4斤,体长56厘米,雄性,年龄6至7岁,为野生娃娃鱼。随后,立即对该娃娃鱼开展救护,并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放生。
娃娃鱼学名大鲵,被誉为“水中大熊猫”和“会游动的活化石”,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我国独有的国宝级物种。大鲵对栖息环境极为挑剔,通常生活在水质清澈、环境宁静的溪流和湖泊。
它的出现,让工作人员惊喜不已,巫水河竟然出现野生娃娃鱼,这标志着绥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和“10年禁渔”工作及河湖生态修复取得较好的成效,绥宁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绥宁县建立自然保护区到实施增殖放流行动,从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到提高公众参与度,一系列有力措施为野生动物提供了更加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介绍,此次娃娃鱼救护放生行动,不仅是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一次深刻诠释。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存在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就是守护人类自身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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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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