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后转卖?真“刑”!

    2025-03-14 16:54:5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周颖租车的名义骗走车辆再低价转卖变现想着空手套白狼结果把自己给“套牢”了近日鼎城公安破获一起转卖租赁车辆非法牟利的诈骗案

2024年11月22日,郭家铺派出所接到一汽车租赁公司报警称,其租赁公司一辆价值30多万的奥迪A7L轿车被租车人严某文借出,在合同到期后严某文既未按合同协议归还车辆,也未继续支付租车费用,还玩起了“失踪”。公司通过车辆定位系统查找后,发现车辆出现在外省某二手交易市场,怀疑车辆已被转卖。

接警后,郭家铺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查明严某文涉嫌诈骗。通过进一步研判,在确认严某文已外逃的情况下,将其列为网逃人员进行上网追逃。2025年3月6日,在武陵公安的大力支持下,将涉嫌诈骗的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严某文成功抓获。

经讯问,严某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严某文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作为租车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的汽车,合理保管车辆,并按时返还,坚决不能采用“空手套白狼”的非法手段谋取私利,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触犯刑法,面临的不仅是赔偿问题,还可能是牢狱之灾作为租赁公司,要不断完善管理流程,加强技术防范,强化员工培训,多举措做好风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审核租车人相关证件的同时,可制定以信用分为凭证的租赁制度,了解租车人征信情况,仔细辨别租车人租车的真实意图,以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待宰羔羊”,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

组稿人:周芝华

责编: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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