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4 15:59:3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陈飞燕 胡宗旭)3月13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新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树中共同履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检两院干警、林业局工作人员等60余人旁听庭审。
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间,永定区某湘菜馆经营者田某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9次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鹿及“三有”保护动物麂子、竹鼠等野生动物制品,加工成菜品售卖。2023年7月,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水鹿肉1kg、竹鼠肉3.8kg等野生动物制品,经评估造成生态损害价值25670元。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赔偿金额计算、对环境影响的认定等方面举证质证,发表意见。并邀请市林业局高级工程师尹志坚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野生动物种群恢复成本、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专业问题作出说明,使25670元生态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更显科学严谨。
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某作为共同侵权链条中的销售环节,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考虑到其个体经营性质及在侵权中的作用,最终判决由湘菜馆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557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田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承诺会引以为戒,不再实施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体现,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惩治生态环境犯罪的决心和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
组稿:王辉
责编:曾雨田
一审:曾雨田
二审:李翔
三审:杨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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