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4-10-22 19:18:3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自家的车在小区被刮,车主怀疑是曾在车旁边停留的邻家女孩所为,不经家长同意把孩子喊去问话。在公安部门介入调解后,仍在业主微信群中发布相关视频并侮辱谩骂,孩子家长把车主和提供视频的物业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这起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名誉权纠纷案例。
车子被刮,车主在业主群谩骂邻居
张静家住张家界市永定区,今年4月的一天,她发现自家小车停在小区被刮花,到小区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邻居家女孩小玲曾在其车辆旁停留。随后小玲被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叫去监控室,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张静盘问小玲,小玲称可能刮到了她的车。因小玲为未成年人,张静随即打电话报警称自己的车被他人故意刮花。民警介入后,张静与小玲母亲王丽达成协议,由王丽负责维修车辆。
王丽回家以后询问女儿,女儿坚称没有划车。“我们出于保护孩子及息事宁人的态度,即使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孩子划了车,也答应了进行维修。但是车辆维修过程中,对方要求我们修复车辆上早已有的陈旧损坏痕迹,我们拒绝这些无理要求。”王丽说。
被拒绝修车的张静在将近400人的微信业主群中用粗鄙不堪的言语侮辱谩骂,虽然没有直接点名,但她把小玲在车旁边逗留的视频发到群中,引来了部分业主对孩子和家长的攻击。物业公司也在群中制止称,该事件物业该协调、配合的都做了,纠纷可联系派出所解决,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当晚,王丽发现了群里消息后回复,双方开始相互谩骂。王丽报警称有人发布视频辱骂其未成年的女儿,被告知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后,起诉张静及提供视频的物业公司,要求赔礼道歉。
法院:车主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起诉后,张静为自己辩解称,她是在多人见证下,调取监控后把小玲喊来问话,全程和颜悦色,没有诱导、胁迫。发视频到群里没有恶意侵权,而是为了更好地确认索赔对象,言语可能存在有失偏颇的情形,但该言论不针对特定对象,仅仅是一种情绪的发泄。事后她也没有再要求小玲一家对车辆负责,而是自行进行了修理。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张静在微信群中连续发布五条信息没有特定的指向性。但她上传了相关视频,视频没有证实其车辆上的刮痕与小玲有因果关系,但对小玲有很强的指向性。且张静发布的视频并未对未成年人小玲的画面进行技术处理,其行为侵犯了小玲的名誉权。小玲的名誉确实受到了侵害,且张静发布的内容和视频一直未删除,侵权行为仍在延续中,对小玲的名誉侵害也在持续中。张静为发泄情绪,将不当言论和事件的相关视频发布在微信群中,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物业公司并没有在微信群里发表不当言论,也及时制止了张静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张静在业主群中连续两天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信向小玲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小玲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编:虢灿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彭治国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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