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芳 三湘都市报 2024-08-26 20:03:5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王智芳 通讯员 叶妍 熊伟 夏纹文)王某是一名高校学生,利用网络平台添加受害人,称可以“撸货”赚钱。8月26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起系列网络诈骗案,嫌疑人王某“套路”多位受害人,骗取资金30多万元。
2024年3月至4月期间,王某通过网络平台添加受害人李某的微信,利用其学生的身份获得李某信任。王某称其手里有很多“撸货”(通过优惠活动、特殊渠道等购买的商品,然后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从而赚取利润的行为)资源,但没有足够资金。
双方约定由李某出资,王某组织买手进行“撸货”,再把货放在熟悉的档口出售,赚取的差价两人平分。4月,李某把6万余元转给王某。收到钱后,王某虚构订单欺骗李某等待回款,到了约定时间一直没有回款,李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同样的方式骗取多名受害人大笔资金,共计涉案金额36万余元。王某在网络上以虚构数码产品订单骗取投资款的方式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
目前,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面对突如其来的“馅饼”时,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承诺和诱惑,就能有效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收集证据并报警,同时向相关平台举报,以便警方和平台迅速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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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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