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3 22:11:41
10月18日,己略乡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张玉
吉首市牢牢抓住基层基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
矛调中心落地见效。吉首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简称“市调解中心”),占地680余平方米,以“1+5+7+N”建设标准,设置1个一站式接待大厅、5个调解室、7个受理窗口、N个功能室。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等8个部门常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消费纠纷等1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叫随驻,法律援助中心驻点律师轮值,实现队伍、职能、民情、调处进中心,形成矛盾风险“查研交办督结”处置闭环,竭力打造“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5月8日正式运行以来,共办理矛盾纠纷和受理群众咨询278件,涉及人数512人次。
人民调解有力有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规范调解工作程序,统一文书制作标准,在11个乡镇(街道)、146个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医患纠纷、涉校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1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深化专业调解员队伍建设,把懂政策、懂法律、懂专业、有威望、会办事、能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中来。全市在册人民调解员900余名均发放电子证件,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人民性、专业性、协同性。今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78件,调解成功1457件,调解成功率达98.6%,协议金额达3297.4万元。
建章立制四轮驱动。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制。村(社区)调解工作站调解受理的矛盾纠纷,3次以上调解不成功的,报告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化解下级上报和本级受理的矛盾纠纷,两次以上调解不成功的,报告市调解中心;市调解中心协调指导化解复杂疑难和重大矛盾纠纷;突发性重大纠纷不受逐级调解限制。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法定化、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分类、就地就近化解,努力实现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市级化解率达到70%、20%、10%,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矛盾不上交。
法治宣传精准滴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晰41家市直单位及11个乡镇(街道)普法责任清单,强化培养以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示范户、人民调解员、村妇联执委等为重点的普法队伍,通过院坝会、屋场会、入户走访、“村村响”广播等形式,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电信诈骗、土地征拆、婚姻家庭、农民工讨薪等群众关注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点、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学校、法治书屋等,建设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村级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基层普法宣传质效。实现市、乡、村3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全覆盖,着力打造“城镇半小时、村(社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提供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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