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住建 2022-04-11 09:15:53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城镇燃气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厅组织开发了湖南省燃气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将上线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录
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为“湖南省智慧住建云—燃气行业”,域名为:http://gcxm.hunanjs.gov.cn/hngaspublicyA
二、平台功能
目前,平台已经开发了企业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和安全诚信信息管理三大功能模块,后续还将开发燃气安全检查、供气燃气事故预测预警等功能。
(一)企业信息管理。具备燃气经营企业信息报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功能,通过平台可统计企业基本信息、燃气管网设施、供气量、燃气用户等数据信息,实现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审核、核发、撤销、注销等线上办理。
(二)人员信息管理。具备从业人员专业岗位证书查询、考核、复检等功能,实现全省燃气从业人员考核、证书证书发放、查询、复检、变更和补办等信息线上办理。
(三)企业诚信管理。具备燃气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行为信息查询录入等功能,实现对安全检查、安全事故、不良行为等信息的统计管理。
三、平台用户
(一)管理部门用户:各级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填报《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主管部门账号申请表》(附件1),申请账号及所需操作权限,由省厅统一配置账户后,采用手机短信验证方式登录。
(二)企业用户: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通过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等身份信息,在平台上进行认证注册和登录。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企业尽快完成平台注册。2022年4月15日前,各地要组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平台上完成注册认证,并认真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设施情况等信息,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同步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每年7月和次年1月,各地要督促燃气企业通过平台分别上报半年报和年报。安全事故、不良行为等信息待平台后续更新上线相关功能后填报。
(二)组织历史证书数据录入与审核。4月30前,请各地燃气管理部门组织当地燃气企业将现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岗位考核证书,通过“历史从业人员”“历史经营许可证”端口录入平台。5月13日前,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完成企业录入的历史证书信息初审工作,我厅将对相关信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行为,全省将通报批评。
(三)线上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4月15日至6月15日为平台试运行,期间,各地要通过本平台受理、审批燃气经营许可业务,试运行期间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反馈我厅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从6月15日起,坚持“系统之外无审批”原则,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一律通过平台办理,杜绝体外循环,线上审批流转完毕并审核通过后,线下盖章核发许可证。
(四)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实现线上报名、线上分班、线上发布成绩、发放电子版证书,燃气企业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证书。证书的后续复检、变更和遗失补办等事项,一律转为电子证书线上办理,由企业通过平台进行申报操作,市县初审,省厅审核办理。
(五)规范平台管理。各市州应建立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制度,要压实责任到人,确定负责平台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牵头科室、具体经办同志等。有人员调整变更的,由所在市州燃气主管部门报我厅进行调整变更。
五、其他事项
1.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启用后,原“湖南省城镇燃气管理信息系统”将停止使用,相关功能转入新平台。
2.各地要根据工作需求申报平台账号,填写《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主管部门账号申请表》,由各市州汇总后于4月13日前报送我厅。
3.各地要加强系统使用培训学习,平台操作手册在电子邮箱中下载(邮箱账号、密码及联系方式见厅官网)。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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