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0-10-16 21:15:49
三湘都市报10月16日讯(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陈瑜玲)《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近日印发,“真金白银”支持我省招商引资工作,涉及总部经济、招大引强、外商直接投资等十个方面的内容。今天,省商务厅对此进行了解读,认为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背景下,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危机并存,湖南直接利用外资基本盘较小,产业基础较好,在政策刺激带动下,有望打造中部招大引强的投资洼地。
支持总部经济,支持招大引强
作为企业的“大脑”,拥有决策、管理、研发、营销功能的企业总部成为近几年城市招商的重头戏。其投资和税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更重要的是总部经济背后的“乘数效应”:在投资、消费、贸易、人才和资金等形成“经济网”。
记者注意到,《措施》第一条内容便是支持总部经济,鼓励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来湘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中国区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物流、销售、财务、信息处理等功能性总部。对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500万元。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能性总部的,最高奖励300万元。
在支持招大引强方面,对实际到位资金(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类项目,下同)和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前50强龙头企业新设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项目,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国内行业前10强龙头企业新设实际到位内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吸引企业抱团转移,鼓励外商直接投资
根据新规,对两年内吸引5家以上企业抱团产业转移来湘,且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到位资金达到投资总额的30%以上或投产率达到50%以上的产业园区,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亿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加大对市州、县市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绩效评估,对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市州、100万美元以上的县市区进行奖励。
《措施》还就促进项目履约落地、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加大项目开发储备力度、鼓励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单个项目同时符合多个奖励条款,可以叠加享受奖励,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除外)。
突破短板弱项,打造中部招大引强投资洼地
据了解,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企业投资信心严重受挫之际,《措施》致力突破当前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的短板弱项,并结合下一阶段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重点方向,聚焦“招大引强”、外贸实体企业引进及推进项目履约落地等关键点,做到有的放矢。同时,突出重大项目的落地奖励,增强了对招大引强的吸引力,招商项目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新冠疫情的防控举措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同,对外商再投资、国境外特别是海外华人华侨回湘投资创业更具吸引力。各国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增加,贸易环境日益恶化,理论上可能新增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投资机遇。我省直接利用外资基本盘较小,产业基础较好,在政策刺激带动下,有望打造中部招大引强的投资洼地。
责编:李莉芹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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