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准

  新湖南客户端   2017-08-29 10:55:03

湘潭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准

此举将提升湘潭在国家、长株潭城市群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新湖南客户端8月29日讯(记者 曹辉 蒋睿 通讯员 吴钢 廖羽)今天上午,湘潭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勇作总体规划新闻发布,市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唐煜介绍总体规划修订成果。

黄勇说,8月16日,国务院批准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订成果,这是湘潭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喜事!修订成果的获批,把握了“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机遇,提升了湘潭市在国家、长株潭城市群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修订成果契合“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宏伟蓝图、“精美湘潭”的建设目标,将引导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富强富裕之市、创新创业之都、人文人本之城、宜居宜游之区、清明清朗之地。修订成果直面湘潭市经济社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了2010版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难以适应湘潭城市发展建设需要的难题。

黄勇表示,国务院批准湘潭市总体规划修订成果,体现了对毛主席家乡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总体规划》是湘潭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将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合理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唐煜介绍,2015年启动总体规划修订时,考虑到距离规划目标2020年仅剩4年,总规修改秉持“有限修改、兼顾远景、落实改革”的原则,确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落实国家、区域战略发展要求,做好上位规划衔接;二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要求,加强空间管制,合理确定城乡规模;三是妥善安排城市近期发展建设空间;四是加强与交通、环保、水利等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

在延续内容方面,唐煜说,结合总规实施评估论证和湘潭2030年远景战略,总体规划修改确定了“四个延续”。一是延续城市性质。长株潭城市群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教和旅游城市。二是延续城市规模。按照当前增速和规划趋势判断,总规提出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达到110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为110平方公里。三是延续城市发展方向。总规提出中心城区主要向北、向东发展,适当向西发展。四是延续规划年限。此次总体规划修订延续上轮目标年限至2020年不变。

在修改内容方面,唐煜介绍,结合当前城市发展的新背景、新趋势,新要求,围绕“生态优先、区域协调、创新驱动、品质提升、保障民生”的转型发展思路,重点对区域协调、城乡空间格局、中心城区用地布局、支撑系统、实施管控,进行了五个方面的修改完善。

(1)深化区域协同,融入长株潭一体化建设。落实《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调整》和《长株潭生态绿心规划》对湘潭在总体布局、综合交通、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空间、生态、交通、功能上,强调了湘潭与长沙、株洲的区域功能协同发展。优化湘潭城市职能为“国家级‘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城市、具有国家影响力的智能制造基地和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湖南省域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省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物流与消费结算中心、长株潭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优化城镇化战略,衔接远景城乡空间格局。规划湘潭市域(5006平方公里)城镇空间结构为“一心一区五片、两轴两通道”(注:“一心”指湘潭中心城区,“一区”指城镇集聚发展核心区,“五片”指核心区外围五个镇村发展协调片;“两轴”指城镇和产业聚集发展的复合走廊,“两通道”指促进市域均衡协调发展的空间走廊)。

一是结合上位规划与现状人口、城镇化水平发展趋势,规划保持市域总人口340万人不变,城镇化水平调整为75%。二是调整了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继续推动城镇人口向规划区集聚,保障县城+重点镇的合理集聚、适度增长,强化外围一般镇的特色发展。三是优化了市域重点镇的选择标准,依托重点镇发展半小时镇域生活圈,保留交通区位良好、发展趋势较佳的楠竹山、花石、棋梓、中路铺、银田等9个重点镇。预留2030年远景发展空间,增加响水、昭山、杨河、姜畲4个新市镇,形成市域中心城市(1)-市域二级城市(3)-新市镇(4)-重点镇(9)-一般镇(19)的五级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衔接2030年远景城市框架,规划区空间增长由均衡转变为集聚发展,构筑“一心五组团,三轴多点,一江五楔”的城市发展格局(注:“一心”即中心城区,“五组团”即中心城区周边的5个特色组团,“三轴”即3条城市空间发展轴线,“多点”即中心城区外围的特色村和特色景区,“一江”即湘江生态保护与城市风貌展示带,“五楔”即伸入中心城区的5条生态绿楔)。

重点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明确1069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施行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优化中心城区范围,建设用地规模为11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和城市开发边界与土地利用规划严格一致,实现“多规合一”。

(3)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围绕“经济升级,魅力提升”的要求,促进湘潭转型发展。一是优化了中心城区用地结构,保障商贸、区域消费、研发创新等城市经济提升方向。二是按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要求,强化湘潭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三是塑造了城市风貌体系。增加对“一水两廊四片”整体山水格局的保护(注:“一水”为湘江,“两廊”为涟水和涓水,“四片”为衡山余脉片、雪峰山余脉片、仙女山片和长株潭生态绿心);增加总体城市设计管控。提出“灵秀山水,红色故里,湖湘源地”的城市总体风貌定位;聚焦对城市重点景观轴线的管控,构建“一江两岸,一环两轴”的景观风貌结构(注:“一江两岸”指湘江U字型穿过中心城区,形成的独特风貌;“一环”指串联城市核心景观的风景环;“两轴”指体现湘潭老城与新城融合风貌的城市景观轴);强化对滨江历史地区和十六片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的引导、控制;提升中心城区绿化水平,控制三类视线通廊,实现山水相连、洲城相望、城在绿中的设计愿景。四是补充了城市双修要求。规划增加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措施;推动河西老城区、板塘铺地区共14个棚户区片区和7个城中村片区改造;人均公园绿地指标从10平方米提高至12平方米;提高公园绿地服务的均好性,新增12处城市公园。

(4)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城市整体运行能力。一是调整优化了综合交通体系。市域层面,提升湘潭北站枢纽的区域服务能力,打造长株潭对外联系的主枢纽;强化湘潭与长株两市、全国核心城市群的联系通道,预留多条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城际通道建设条件;优化城市道路级配,重点提高路网密度、完善微循环系统,破解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城市病等问题。二是优化调整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三是完善了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补充抗震、防洪及防灾设施标准要求,建设安全城市。

(5)强化实施管控,落实总规改革“五个一”要求。一是形成了空间发展一张蓝图。市域层面,衔接国土、环保、林业等空间规划要求,结合城镇开发需求,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和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线和生态红线范围,引导城镇集约布局和发展方向的调整。规划区层面,衔接长株潭生态绿心、基本农田、林地划定等相关规划,优化结构性绿廊,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中心城区层面,优化绿线、黄线、蓝线、紫线四线划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管控。二是优化了城市发展目标“一张表”,衔接十三五、两型社会发展等专项规划,确定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四大类共35项城市发展指标体系。三是通过文本条文明确了“一报告、一公开、一督查”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机制。

责编:蒋睿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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