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又快捷!怀化市税务局全力推进“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2-07-19 13:44:1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9日讯(通讯员 伍琳 张媛)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盘海源带队走进湖南医药集团怀化有限公司,提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的业务操作辅导服务,使企业第一时间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顺利接收到第一张“全电发票”。该公司财务经理蔡宝英激动地说:“‘全电发票’不用邮寄也不用邮箱,直接登录系统就能接收发票,方便又快捷!”

“全电发票”是指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新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较于传统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无需使用税控专业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票额度,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提升开票便利度。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同时,纳税人可对全量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有利于会计核算全程无纸化,发票数据使用更加高效快捷。

7月18日起,湖南省税务局在全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湖南省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

为确保怀化市纳税人顺利办理“全电发票”接收业务,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提前部署,全力推进。一方面,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受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2期专题培训,为受票试点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一方面,加大业务宣传辅导力度,在全市筛选出200余户可能涉及全电发票业务的重点纳税人,提供“点对点”“面对面”培训,为纳税人迅速了解政策,熟悉业务操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推出“进驻式随票服务”,对发票接收过程全流程跟踪,系统操作全流程辅导,确保企业成功接收到发票。

盘海源表示,怀化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统筹,抓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操作辅导,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责编:赵志高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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