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视线 2021-11-09 15:49:37
湖南高院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法制周报·新湖南通讯员 陶琛 邱灿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湖南高院共承办政协提案12件,其中主办提案5件,会办提案7件,全部按期办结,得到了政协委员的高度赞誉。
湖南高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把认真研究办理政协提案作为维护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举措,作为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改进和创新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湖南高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为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按照省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要求,湖南高院制定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把提案办理与政治建设、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落实制度、完善机制、确保质效、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
为努力提升提案办理工作质效,湖南高院完善分级负责、动态督查、办前分析、答复反馈等办理工作机制,规范提案交办、承办、沟通、审核、分类、答复、公开等办理工作程序,压紧压实分管院领导、督办部门、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的办理责任和要求,把办理任务落实到岗位上、人头上,确保“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督办部门认真分析研究,精准确定办理部门,把提案内容、提案人、办理部门、承办人员、完成时限等要素均列入台账,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做到精准交办、适时催办、全程跟踪督办。在办理田本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湖南银行业金融机构胜诉积案执结的建议》过程中,承办部门分别到长沙、岳阳、常德、郴州、娄底、湘西中院及相关基层法院调研,积极探究有效解决涉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执行难题的办法举措,确保答复意见言简意赅、针对性强。湖南高院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院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把提案是否按期办结、是否与提案人有效沟通、提案人是否满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湖南高院强化沟通联络,坚持办理与沟通齐重并举,切实提高提案人参与办理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督办部门主动靠前沟通服务,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主动联系提案人听取意见,努力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精准性。针对何箭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湖南省法官惩戒制度的建议》,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与何箭委员见面沟通,详细介绍了湖南高院在积极主动推进法官惩戒工作中所做的工作、付出的努力和面临的困难,并与何箭委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见。何箭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和办理成效表示满意,并表示将积极鼓与呼,共同推进该项工作尽快落地见效。
责编:陈佳婧
来源:法周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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