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1-04-28 16:10:09
4月28日上午,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衡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宣传贯彻会议,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廖义智宣读条例发布公告。《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会议现场
《条例》共28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违法建设界定,政府职责,联动职责,违法建设处置,法律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明确巡查主体、区域和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村(居)民委员会职责,社会单位义务等。
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握《条例》内容,加强协同配合,分阶段、分项目、分职责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违法建设中“制而不止”和“久查不决”等难题,做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同时,要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让社会单位、千家万户读通、读懂《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扛牢立法主责,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认真制定《条例》。”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艳丽表示,《条例》从实际出发,具有衡阳特色,操作性、可行性较强,为解决城市建设中的难题,推进拆违控违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正式出台,是衡阳市加快法治建设重要举措,对城市建设、民众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强市和最美地级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让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问题有法可依。(艾筠 刘蔚)
责编:聂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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