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铺镇联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远赴云南打击外流贩毒

    2020-07-10 08:03:5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0日讯(通讯员 曹亚文)为有效打击我镇外流贩毒,减少外流贩毒人员基数,根据永禁毒委【2020】10号《永州市整治外流贩毒突出问题“十大举措”》的通知精神,综合我镇外流贩毒的严峻形势。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不惜一切代价,配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加强同云南边境地区及广东、广西等省的公安机关协作,联动打击我镇外流贩毒犯罪活动。

今年5月底,县禁毒办通报我镇联益村16组涉毒人员郑某某于5月11日被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边防大队抓获。获悉情况后,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党委书记赵明奇亲自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协调并请禁毒大队立即与永州市驻滇办及流入地公安机关对接、协调,力争将案件移交祁阳县办理。经沟通,达成初步案件移交意向后于6月2日,镇党委委派政法委员陈富民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伍文轶、副大队长邓明等一行6人赶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与当地公安、边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协调郑某某涉毒案移交一事。

郑某某涉毒案,因人及毒品是被勐海县边防大队抓获的,人被羁押在勐海县看守所 ,缴获的毒品已移交西双版纳州禁毒支队保管,而边防支队与禁毒支队隶属公安,两个不同部门管辖。因此,想要将郑某某涉毒案顺利移交,必须要同时协调两个部门,情况较为复杂。为协调好这起案件,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文明铺镇联合协调小组一行从6月2日至10日,不畏艰辛,冒着酷暑,来回奔波于州、县的公安及边防等相关部门,多时段、多节点、多方位找相关领导汇报、协调。经过十余天的艰辛工作,成功同西双版纳州禁毒支队、边防支队、勐海县边防大队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郑某某涉毒案移交祁阳县公安机关办理,6月10日下午办理好移交手续后,连夜押送郑某某返祁,经过二十多小时的长途奔波于11日晚11时许将案犯及收缴的毒品安全押回到祁阳县公安局。

郑某某涉毒案成功移交,是我镇迅速积极贯彻市禁毒委关于整治外流贩毒“十大举措”行动的具体表现,也是我县整治外流贩毒成功协调移交的首例案件。目前,案犯郑某某被羁押在祁阳县看守所,案件正在侦办及深挖中。



责编:桂骥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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