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幼童被撞伤维权难,儿童游乐场安全隐患丛生

  三湘都市报   2019-07-05 21:47:57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端7月5日讯(记者 石芳宇 实习生 谢文慧)6月28日,长沙的胡先生带着儿子童童在星沙一商场游乐场玩时,发生了意外。“孩子被一个从高处跳下来的小朋友撞到扶手角落上,伤及眉骨,缝了十多针。”

事情发生后,童童的母亲罗女士多次上门协商,游乐场方和对方家长都只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罗女士一度陷入维权困境。4日上午,罗女士和律师到游乐场处为后续费用寻求说法。

事件:游乐场玩耍被撞伤,家长维权难

6月28日晚上,童童由父亲胡先生带到游乐场玩,当孩子通过楼梯爬到滑滑梯上端时,突然一个小孩蹦出来,将童童撞到滑梯上端扶手的边角上,右侧眉骨处破了口子。当时,童童父亲就跟在其身后,因为意外来得太突然,未来得及反应。事后孩子被送往医院,右侧眉部缝了十几针。

罗女士认为,对于童童的受伤,游乐场方与对方家长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游乐场滑梯边角未做防护,存在安全隐患,对方孩童家长事发时根本不在孩童身边,属于监管不力。

“目前治疗费已经超过4500元。医生说了留疤是肯定的,缝针的地方不会长眉毛,后续治疗费用目前难以估算。”4日上午,罗女士告诉记者,维权索赔的经过并不顺利,“游乐场和对方家长的态度都很差,此前协商了多次,游乐场这边只垫付了2500元,对方家长出了2000元。对于后续治疗费用,迟迟没有回复。实在没有办法,我只好求助律师。昨天他们又垫付了5000元。”面对孩子后续的治疗费用,罗女士认为对方还需负责。

经过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沙监管所工作人员介入,三方表示再进行协调。童童受伤后,该游乐场也完善了防护条等安全措施。

现象:儿童游乐场遍地开花,安全隐患丛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长沙各大商场内或前坪均有类似的小型游乐场所,而类似的游乐场所及设施更是在各居民小区遍地开花。

这些遍地开花的游乐设施是否安全呢?从事游乐场经营的熊先生指出,无论室内、室外游乐场均存在安全隐患。

“室内游乐设施可能因为商场方安排的场地太小,摆设不科学,摆放很紧凑,容易引起磕碰。商场和小区只是将场地租赁给经营者,并不负责监管。而游乐场工作人员普遍缺乏安全意识,对一些凸出的设施甚至是尖锐部分都不进行包边,小孩玩耍时很容易受伤。一些游乐场人手不多,责任意识也不够,更容易发生意外。”

“还有那种商场里游玩的‘小火车’,尽管速度慢,但在不大的空间运动,很容易撞人,一些家长任由小孩去追逐,还可能被碰伤。一些蹦床之类的设施,如果高度和周边防护做不好,小孩一不小心就会掉出来。”熊先生说,相对于室内的设施,室外的开放游乐场安全隐患更大,商场前坪本身就有很多行人,各种造型的儿童电瓶车肆意游玩,一不留神就会被撞到。“如果前坪离马路很近,外面车辆冲进来也十分危险。”

采访中不少家长表示,孩子在游乐场玩耍时有过磕碰。“有的游乐设置禁止家长进入,这种情况下我不会让孩子进去。孩子一多,难免发生磕碰,伤着谁都不好。”3岁孩子的妈妈刘女士告诉记者,如果孩子进入游乐场,自己必须寸步不离才放心。

说法:游乐场内家长应看护,双方均需负责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沙监管所执法人员提醒家长,进游乐场所游玩时,小孩最好有大人陪同,游乐场也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事故。

幼儿应在家长的陪护下到证照齐全的游乐场游玩。而游乐场入场前,一般会要求顾客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提醒顾客在工作人员需引导下使用营业设施,按照游乐场内张贴的各项提示进行游玩,并引起注意。责任书上一般会明确,家长需全程陪伴,并对儿童的行为及安全负责。

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宏伟认为,像罗女士这种情况属于人身侵权,原则上是根据双方过错大小来划分责任。如果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家长也不在身边,游玩中被撞的,另一方小孩的家长应负主要责任。游乐场作为公共设施,管理方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需负补充责任。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