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2019-03-22 11:38:19

按照市委区委统一部署,苏仙区委第二巡察组、苏仙区委第三巡察组、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十一巡察组于3月18日分别进驻市四医院党委、白鹿洞街道党工委、区政府办党组、区审计局党组、飞天山镇党委、五盖山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苏仙区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于3月19日进驻良田镇菜岭村、二渡水村、鱼网村,栖凤渡镇新民村、云凤村,坳上镇苏龙村等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常规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月,时间从3月中旬到5月中旬。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于3月中旬进驻,集中巡察时间为2个月,巡察期间,巡察组在每个镇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每个村级党组织不少于7天,5月中旬统一撤点。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等。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常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该单位以及所管理的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区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责编:李梦湖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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