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龚清海涉嫌贪污一案

    2019-03-20 10:29:45

(庭审现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0日讯(通讯员 谭浪)原湘乡市电力局用电营销部抄表收费员龚清海涉嫌贪污一案,经湘乡市监察委侦查终结,由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龚清海涉嫌贪污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8日上午,湘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龚清海涉嫌贪污一案。市纪委监委机关和电力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参加旁听,接受深刻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龚清海,男,现年48岁,案发前系原湘乡市电力局用电营销部抄表收费员。经查,2007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龚清海利用任湘乡市电力局用电营销部抄表收费员的职务便利,收取由其负责的长铁路料有限公司湘乡采石场(别名“青山采石场”)、三友铁合金有限公司、上瑞高速湖南潭邵段水府庙服务区电费共计566316.62元用于个人开办企业、炒股、赌博等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龚清海在担任原湘乡市电力局用电营销部抄表收费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条,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在合议庭法官的主持下,充分发挥庭审功能,摆事实、讲证据,被告人龚清海当庭如实供述其罪行,并表示悔过。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责编:曹漾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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