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21 16:59:4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戴雯雁

近日,绥宁县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切实维护农户土地承包合法权益。10月21日,村民舒先生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领到证书时,高兴地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确权登记就是给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办“身份证”,现在我终于吃到定心丸啦!”。

绥宁县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

我县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不变不换”原则,以原有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承包合同签订、公示审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规办理登记发证,实行部门数据共享互通。原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对只顺延承包期限的,在旧证备注加盖不动产登记章后再返还旧证;只有地块、承包人发生变动,或者旧证遗失损毁的,才新办标注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另外对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地块,按程序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对存在权属纠纷、边界争议的地块,暂缓登记;优先组织矛盾调处,待争议化解后再予以登记发证。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和矛盾排查化解力度,规范登记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依托证书赋能土地流转、涉农抵押融资,助力全县乡村产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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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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