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搬进田间地头!桑植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宁倩   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2026-09-07 08:49:2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高丽文 宁倩

9月3日,桑植县人民法院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新起点,将庭审搬进乡村田间,公开巡回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以法典精神引领司法裁判、以司法实践践行生态法治,让新法新规落地生根、惠及基层。

本次巡回审判由桑植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利利担任审判长。全国人大代表王涯、省人大代表陈曳媛、县政协委员向玉红及当地30余名干部群众现场旁听。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下半年以来,舒某在上河溪乡刘家垭村租赁农户荒山荒地,未依法取得林地、草地占用行政审批手续,私自改变原有土地用途,种植烟叶、辣椒等农作物,实施非林业种植生产活动,致使涉案土地原生植被遭受严重破坏。舒某非法占用林地、草地面积为162.891亩。诉讼过程中,舒某订购了1.5万株苗木用于生态修复。

法院审理认为,舒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购买苗木用于修复生态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我返乡种烟,只想着把日子过好,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我自愿认罪认罚,愿意尽最大努力修复生态,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庭审现场,被告人舒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诚恳悔过,主动表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依法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就是以司法力量守住耕地红线、守护生态底色,对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期盼桑植法院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以公正司法护航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王涯对本次巡回审判工作给予肯定。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反诈等普法宣传手册,面对面答疑解惑。

据了解,桑植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健全“司法惩戒+生态修复+普法治理”全链条工作机制,以有力度、有温度、有实效的生态司法,严守区域生态安全底线,守护澧水源头绿水青山,为乡村生态振兴、基层法治建设筑牢司法屏障。

责编:黄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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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唐志军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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