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法、理、情” 检察听证开到家门口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9-14 11:26:2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4日讯(通讯员 王丹)9月12日,汨罗市检察院就喻某某失火案在案件当事人家门口召开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代表、案件当事人及所在村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听证。

今年2月,拟不起诉人喻某某在汨罗市三江镇太平村“小炉山”其亲人墓地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燃田边杂草,导致周围乔木林地着火,后其孙子报警联系当地政府灭火。经鉴定,过火面积4.2252公顷。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喻某某是九旬老人,属过失犯罪,引发山火后其家人积极赔偿、复垦复绿,并取得村民谅解,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考虑到喻某某年事已高,居住偏远交通不便,汨罗市检察院将这起失火案公开听证会直接开到村委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充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村书记、值班律师分别发表意见。

承办检察官用无人机调查取证。

“祭奠已故亲人是传统,但要注意安全,这次是不幸中的万幸,火灾及时扑灭,没有造成很严重后果。涉案当事人家属积极赔偿损失,并在过火林地种植了油茶树,检察机关对喻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妥当,建议村、镇两级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尽量杜绝类似案件发生。”听证员代表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处理结果等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对犯罪嫌疑人喻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喻某某年纪大法律意识淡薄,希望家属今后帮助其提高法律法规的认识。三江镇森林覆盖面多,防火责任重大,失火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很大的危险性,如涉及犯罪对个人和家庭影响很大,切莫因小失大,希望参与听证的村民代表引以为戒,在平常的生产生活中注意防火,并帮助广大村民提高法律意识,守护自己的美好家园。”承办检察官王栋对失火的危害后果进行了释法说理,为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既体现了司法的刚性、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称赞公开听证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是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 ”的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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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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