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子豪]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3-17 20:01:4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7日讯(记者 杨子豪 通讯员 任颖)3月17日,全区“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部署会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戴敏波,副区长何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解读了《云溪区“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区水利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绿色化工高新区四家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云溪落实落细。推进“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扛牢“首倡之地”“首倡之责”的使命,是实化细化上级工作要求的行动,更是为守护云溪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民心工程,必须下更大功夫全力攻坚。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摸清摸透全区生态环保问题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清醒认识存在风险隐患突出、个别问题反复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要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制止出现疲劳懈怠情绪和无所谓的心态,要深刻吸取教训,时时引以为戒,加速问题整改。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坚决打好“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翻身仗。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单位行业监管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企业和群众社会责任等“四个责任”要贯通协同、同向发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查生态环保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各级各类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精准严肃实施问责;要树立“一起做工作”的理念,建立问题整改评估机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选育培树一批先进典型,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全区“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守护好云山溪水。
据了解,区“洞庭清波”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出监督工作清单和问题清单,重点围绕“六个严查”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现场交办问题16个,并分别明确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和牵头督导单位。
区“洞庭清波”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以及成员单位主要业务股室负责人,绿色化工高新区分管副主任、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绿色化工高新区纪工委书记、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纪委监委派驻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内设室主任参加会议。
一审:邓文昊
二审:易松
三审:杨朝
[责编:云溪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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