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综保区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彭雅惠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02-26 21:22:22

3个综保区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可享受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6日讯(记者 彭雅惠)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简称“省税务局”)、省财政厅、长沙海关联合发布消息,经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备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扩大到岳阳城陵矶、衡阳、湘潭等3个综合保税区。今起,这些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过去,综合保税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区内所有企业与国内一般地区企业贸易往来均视同进出口业务,需要报关,因此,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随着国内市场日益兴盛,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的国内市场销售需要更加畅通。近年来,我国不断进行试点,打破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和其他地区企业间的“隔断”难题,以更好统筹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据介绍,获得资格试点的综合保税区可享受多项税收便利,区内企业除继续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特殊政策外,自愿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向境内区外的企业销售产品,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对方获得抵扣;从境内区外企业购买原材料或者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可以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口自用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等暂免征收进口税收,降低企业成本。

责编:姚茜琼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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