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中院:法治副校长云端授课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刘青 蒋小芬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09 17:41:4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9日讯(通讯员 刘青 蒋小芬)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家长和学生的法治意识及安全防范能力,近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永州市李达中学法治副校长刘青以“守护青春,与法同行”为主题,通过线上直播形式,面向全校家长开展了一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安全教育法治专题讲座。

讲座中,刘青结合审判实践与真实案例,系统讲解了未成年人性侵害防范中的法律常识和家庭教育要点。她首先澄清了“现实中才有性侵,网络上没关系”“男孩不会被性侵,女孩才需要保护”“你情我愿就不构成犯罪”“孩子年纪小,有免罪金牌”等常见法律误区,并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性侵害犯罪的相关规定。她强调,家长要高度重视孩子的法治教育,帮助其树立基本法律底线意识,同时避免进行恐怖教育或冷漠教育,防止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刘青进一步介绍了性侵害的三种主要类型——暴力型、胁迫型与社交型,并结合具体案例深刻剖析性侵害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的严重且不可逆的伤害。她指出,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呈现熟人作案比例高、留守儿童易受害、案发地多集中于家中或校园周边等特点,家庭教育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预防作用。家长应重视监护责任和教育引导,从源头上降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风险,减少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行为。

为提升家庭防护能力,刘青重点分析了性侵害案件的家庭成因,并向家长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开展适龄性教育,帮助孩子明确身体“三色区”,特别强调“红区”为隐私部位,任何人不得触碰;构建开放、信任的亲子沟通环境,关注其情绪和行为变化;加强日常监护,审慎对待孩子网络交友等行为,避免其与不熟悉的成年异性单独相处;教会孩子应对性侵害的正确方法,一旦不幸遭遇不法行为,要及时报警、保存证据、勇敢求助。

此次线上直播课气氛热烈,反响积极,进一步提升了家长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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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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