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24 12:54:54
关于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县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水情形势及《安化县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县防指研究决定:自5月24日10时起,解除全县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及全县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多发,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监测预警,严防强降雨滞后性灾害,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水库山塘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加强转移人员的风险管控,全力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24日10时
责编:雷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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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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