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客营运还酒驾?长沙一网约车司机心存侥幸终被查

朱倩萱   新湖南客户端   2025-11-17 18:27:35

新湖南客户端11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倩萱)11月15日23时许,长沙公安交管支队开福大队沙坪中队在东二环洪山管理局前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当场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网约车驾驶员,令人揪心的是,其车内正载有一名乘客。

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该驾驶员肖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60毫克/百毫升,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核查确认,事发时车辆处于网约车平台接单营运状态,乘客正乘坐该车从岳麓区前往雨花区。

据肖某某供述,他当晚9时许饮用了两瓶啤酒,后接到一名相识乘客的邀约,便抱着侥幸心理接单送客,不料途经东二环时被交警查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目前,民警已依法扣留肖某某的驾驶证,他不仅要面临严厉处罚,更因此失去了网约车驾驶工作。

长沙交警部门郑重提醒,网约车等营运车辆承载着乘客安全,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还将承担更重法律责任。广大驾驶员需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侥幸心理,共同守护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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