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1 17:16:40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张斌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巡视办与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协作机制的意见》,涟源市先行先试,率先探索市委巡察与法治督察同步开展方式,组建专项巡察组,于2024年9月6日至12月13日,对全市22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领域专项巡察。
聚焦机制建设,凝聚“双察”合力。涟源市委高度重视专项巡察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点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多次召开会议,推动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9月初联合制定《关于对全市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的工作方案》,组建市委巡察第六组,从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市人民检察院及市直重点执法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巡察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班子成员和市委巡察办领导同志担任,司法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巡察开始前,组织巡察组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集中业务培训,进一步掌握政策依据、理清工作思路、熟悉工作方法。
聚焦工作重点,明确“双察”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娄底市委、涟源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规范化建设方面;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加强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行政执法协作体系建设,加强贯通协同高效方面”,紧盯2021年以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及随意办案、办关系案及金钱案、选择性执法等重点问题,着力破解“巡不深、察不透”等难题,全方位、多角度摸清被巡察单位的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情况。
聚焦从严要求,突出“双察”效果。对专项巡察组13名成员按2个小组进行合理分工,将《巡察清单》分解至每个组员,明确各人的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定期召开组务会,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制作并完善巡察问题底稿和佐证资料,做到违规事实清楚,问题指向精准。巡察期间,同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谈话200余人次,查阅行政执法案卷资料600余册,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20余次,组织下沉调查了解32批次,走访群众及行政相对人300余名。共发现问题135个,交办立行立改问题9个,督促追缴或清退资金7.9万元,向纪委监委即时移交问题线索13件,办理了群众反映的医疗健康、交通出行等一批民生实事。专项巡察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涟源市将做实“市委巡察+法治督察”后半篇文章,将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或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有重点地开展“回头看”,推动涟源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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