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务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湖南工人报   2023-08-25 13:14:48

随着老龄化的日益深入,不少“银发一族”超过退休年龄之后仍选择继续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超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如何向用人单位索赔?农民工陈某发生工伤后,就遭遇了这样的用工主体责任纠纷。近日,长沙市开福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援助律师为他申请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争取到了工伤赔偿83.5万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6月开始,67岁的陈某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房地产项目做工。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与陈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022年5月15日,陈某在工作时从高处坠落,随后被送往长沙市泰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治疗,全身多处摔伤、骨折。

因某建筑公司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陈某来到长沙市开福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寻求法律援助。长沙市开福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指派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陈恩德律师为陈某提供法律援助。

“陈某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时身体受到伤害,属于典型的工伤事故。”陈恩德律师接待陈某并多方了解了案情。据他介绍,陈某系某建筑公司经过层层分包后在现场施工的农民工。陈某在受到工伤后,难以确认用工责任主体。某建筑公司认为与陈某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我们通过陈某工友等证人证言以及工程现场警示牌上的公司名称,来证明某建筑公司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单位,理应承担陈某的工伤赔偿责任。”陈恩德说。

在该案的援助过程中,双方还有一个争议焦点:申请人陈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所受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陈恩德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据此,虽然陈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他是务工农民,故依然可以申请由某建筑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陈恩德律师表示。

于是,陈恩德律师代理陈某申请用工主体责任认定,获得了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裁决结果为某建筑公司应对陈某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终某建筑公司支付了陈某工伤赔偿83.5万元。

律师说法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陈恩德律师介绍,本案适用到的法律法规有《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本案系典型的超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案件。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剧,超龄劳动者重回职场的现象并不罕见,尤其是农村“银发”老人进城务工更是常见。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法规并未作出禁止性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也并未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进城务工的民工”这一情形,作出排除性规定,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10〕行他字第10号】《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已明确了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记者  余莎

责编:陈丽丹

一审:陈丽丹

二审:甄荣

三审:熊佳斌

来源:湖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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