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妇女平等就业 ——湘潭县院办理首例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陈建群     2023-01-18 12:09:4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讯(通讯员 陈建群)“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我们对本县网络招聘服务平台的招聘广告进行了全面核查,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违法信息均已纠正。”1月16日,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湘潭县人民检察院送交磋商意见的整改回复函,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对正在举办的2023年湘潭县“春风行动”系列线上线下招聘会,加大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确保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其中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部署要求,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网络招聘信息开展数据筛查,发现某药业有限公司在发布招聘制粒工的工作岗位时,岗位要求中存在“男士优先”等性别歧视性内容,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适用诉前磋商程序,第一时间与人社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就如何督促整改、后续监管等情况深入交流并形成磋商意见。

为详细了解并帮助解决企业在人力资源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需求,1月12日,人社部门邀请检察机关对该药业公司进行实地走访,召开现场座谈会并提供业务指导与法律咨询。

座谈会上,人社部门告知该公司在招聘广告中存在违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询问该公司男女职工比例、职工工资发放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并就申报就业见习基地、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等提供业务指导;检察机关则对用人单位在保障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期间工资福利与晋职晋级、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等方面的职责规定进行了解读。

“感谢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的关心与帮助,之前我们企业在招聘工作中存在疏忽,今后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更加注重女职工权益保障。”在现场座谈会,该公司人力资源主管诚恳接受了整改意见并致谢。

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是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必然要求。湘潭县院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为更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责编:陈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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