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2-08-19 09:47:00
湖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关于深入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市(州)联络处、有关企业: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升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依法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学习领会《条例》,依法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共筑诚实守信社会环境。请各会员单位、各市(州)联络处、有关企业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和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扎实宣传好《条例》,确保《条例》在我省物流行业的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湖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2年8月12日
(一审:张芷瑜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责编:张芷瑜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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