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2023-01-17 19:01:54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该法施行30年来又一次“大修”,明确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对于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法律,我们来听听省人大代表有什么样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满珠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配套法律法规,推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建议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打击侵犯妇女权益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省人大代表、醴陵市陈扬龙釉下五彩瓷艺术中心总设计师 陈利
已婚未育女性在目前的职场,仍旧受到了部分歧视。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以最少的用人成本获取最多的利益是必然追求的目标。而招聘已婚未育的求职者必然面临马上生育的问题。在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付、福利照发。从成本考虑出发,有些企业选择拒绝招录待孕职工。而目前生育保险由企业单方负担,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建议出台相关政策,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生育保险,企业本身也要探索更多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模式,让女职工能平等享受晋职晋级、职称评聘等问题。
省人大代表、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维回新村妇联主席 翦爱华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农村妇女的土地、宅基地等权益保护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建议对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村规民约进行清理修订,加大对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援助,更好地保护农村妇女集体成员资格权益。
省人大代表、常德市青山幼教机构总园长 万霞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议将家庭经济困难女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加强对残疾女童、留守女童、困境女童等特殊群体儿童在生活、学习、心理方面的关爱力度,确保她们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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