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韶山乡:社矫对象遇纠纷,人民调解来解忧

    2021-03-05 15:26:0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5日讯(通讯员 黄思宇)“你好,我是韶山乡的村民,我有个事要找你们解决……”近日,一名群众来到韶山乡司法所,他支支吾吾欲言欲止,司法所工作人员一眼就认出他是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彭某。“我认识你,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和我们说,需要我们帮你解决什么问题?”工作人员耐心地询问到。

原来,2020年农历4月22日,彭某与妻子举办婚宴但是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两人在同居期间感情不和,双方因婚宴前支付的彩礼等退还问题产生矛盾。彭某不知如何解决此事,于是来到司法所咨询。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彭某的情况进行了详细地了解和记录,由于女方家居住在湘乡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当地司法所沟通后,同彭某所在村的治保主任以及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女方家所属村部调解本次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表明能在一起是缘分,也是一种宿命,希望双方能够化开矛盾,重归于好。在双方坚持要分开的情况下,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听取双方想法、分开交谈、开会商定等步骤,最终让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了协议。

事情解决后,彭某如释重负,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谢谢你们,我的脾气比较暴躁,要不是你们平时对我的管理和帮助,让我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可能我又像之前一样做了冲动的事了!”

“社区矫正对象虽然是特殊人员,但他们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韶山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介绍道。据了解,在日常管理中,工作人员会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深入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一方面督促他们学习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鼓励他们积极改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不断教育他们遇到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和克制,遇事可以寻求司法所帮助,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解决问题,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确保辖区安全和谐稳定。

责编:戴贤慧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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