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

    2021-02-21 17:15:37

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公司”)是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定位为市场化运作的市属竞争类国有企业,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一级公司,于2020年12月正式组建成立,注册资金20.4亿元。公司按照“集中管理、统一配置、专业运作”的要求,积极拓展运用现代金融工具,实行投资项目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助推湘潭高质量发展。

因城运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计划招聘副总经理、融资招商专员2个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请参见附件1《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表》。

2.副总经理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融资招商专员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3月5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5.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应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人才引进企业提出书面意见,报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取得。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聘用在岗位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2021年1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将按照信息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疾病筛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息发布及报名

本次招聘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官网、湖南人才网、湘潭在线、新湖南人才频道、长株潭微招聘公众号等进行信息发布,同步接受网上报名。有关考试具体安排、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9:00-3月5日17:00

2.报名方法:登录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zw.xiangtan.gov.cn/)、湖南人才网、湘潭在线、新湖南人才频道、长株潭微招聘公众号等任一网站查阅公司招聘信息,点击报名链接(详见文末)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经历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审查

线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2月21日9:00-3月6日17:00

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对线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zw.xiangtan.gov.cn/)上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内进行打印)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疾病筛查方案》,附件4《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情境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75分以下者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如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均为75分以下,则后续考试环节取消。

说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入围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原则上该岗位限替补一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未合格者,允许申请一次复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则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进行替补,原则上该岗位限替补一次。

(七)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实名举报。

2.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标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5.本次招聘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无合适人选可缩减或取消录用名额。

四、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6451134,18108430008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711019603

3.报名链接:

http://49.235.113.204:8088/#/recruitDetail/fc083b5dbf4988bb4d791cc48428fda2

附件:

1.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表 下载

2.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下载

3.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疾病筛查方案 下载

4.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下载

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下载

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

责编:刘琼

来源: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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