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助15万,中山扶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

    2020-10-02 09:18:34

中山正全面开展“南粤家政”工程,近日,中山市出台《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提出了家政服务行业的相关目标和奖励举措。按照《管理办法》,中山将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通过认定,在母婴、居家、养老、医护服务方面创立培训品牌。获评市级示范基地的机构或单位可获一次性15万元补助。

按照《管理办法》,参与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的单位需符合一定条件,其中,该部分单位需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拥有开展加征服务职业教育或培训资质、场所、实训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训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在培训能力方面,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教育或培训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家政企业内设培训中心,申报认定前12个月内需培训家政服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具有家政服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含专职和兼职)占师资总数的20%以上;具有200平方米以上教学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培训效果方面,培训基地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工作,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按照《管理办法》认定工作申报期一般为每年6-7月(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经认定的每个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可获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在获认定的第2年和第3年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和考核评价,年培训获证人数500人次以上(获得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中包括对粤东西北地区、省外(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地200人次的家政扶贫服务培训,经核查后每年分别给予基地10万元的奖励补贴。被认定为“广东省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单位,可叠加享受省市两级财政补贴。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雷海泉

【通讯员】李思宇

【资料图】南方日报记者 叶志文

责编:周听听

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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