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首例家政从业禁止案宣判

    2020-09-13 09:25:28

家政人员石某趁上门做家政服务之机,6天内分别在4名雇主家中实施盗窃,共窃得人民币9400元。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长宁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同时判决石某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该案也是上海市首例家政服务领域适用“职业禁止”案。

今年4月,家住长宁的徐先生报案称,家中现金被盗。警方调查发现,钟点工石某有重大嫌疑。石某到案后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3月至4月间,她利用家政App接单上门做家政服务的机会,多次在几名雇主家实施盗窃,6天内共窃得人民币9400元。长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石某利用家政服务的职业便利实施犯罪,且针对多户被害人反复实施,再犯可能性较大,检察机关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提出禁止石某三年内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记者 王闲乐 通讯员 钱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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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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