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

    2020-08-12 19:52:3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2日讯(通讯员王小荣 陈燊 唐蕙芳)8月3日,在承办法官的多番努力下,祁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既成功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继承问题,又挽救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唐某玲(三妹)、唐某兰、唐某玲(二妹)与被告唐某系兄妹,其父唐某春于2018年9月病故,留下一套建筑面积为125余平方米的房屋却未留遗嘱。被告唐某一直居住在此房并拒绝与三原告分割继承该房产。父亲得病期间,已出嫁至外地的三原告都回来看望并照顾过父亲。三原告认为其都具有该房产的法定继承权利,遂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受理此案后,祁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四兄妹对簿公堂,情绪异常激烈,争执不下各不相让,案件陷入了僵局。后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原告与被告商定房屋产权归被告唐某所有,被告唐某自愿补偿三原告每人三万元,三原告自愿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在承办法官的撮合下,四兄妹决定一起前往房产局办理过户,并约定一起吃个团圆饭。至此,一家人冰释前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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