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情等级划分

    2020-08-12 08:22:13

指根据干旱缺水的严重程度,将干旱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1)轻度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至30天、夏季16至25天、秋冬季31至5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至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中度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31至45天、夏季26至35天、秋冬季51至7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至50%;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至4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l0%至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3)严重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至60天、夏季36至45天、秋冬季71至9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至80%;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l%至6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20%至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4)特大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责编:刘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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