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国考”在即,湘潭县全力以赴备考

    2020-04-28 15:01:40

携手共建 同心共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左璆 刘胜林 刘星星

“请走斑马线!”“请不要出店经营!”“您好,我扶您过马路。”4月以来,一个个“红马甲”活跃在湘潭县城区各主次干道,劝导落实“门前三包”,随手清洁环境卫生,及时开展文明劝导……这是湘潭县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街长制”常态化、城市管理精细化所呈现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湘潭县城。

湘潭县沿江风光带。

今年是湘潭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考”之年,“备考”之际遇上疫情,并没有使湘潭县创文工作力度减弱,反而借防控契机,驶入快车道。

开展检查。

抓基础,全面落实创建标准。严格对标对表,对各项测评指标、测评细节,逐条逐项、细化任务。2月,对急需实施的相关民生工程进行了商讨,梳理12个专项行动;3月,下发创建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表等7个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对创建动态管理措施、网上申报和实地考察迎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4月,紧扣“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主线,召开动员大会、专项行动推进会、网报资料培训会,形成了各项工作有单位牵头、有成员单位负责、有目标要求、有完成时限,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的整体创建机制。

文明求学。

抓重点,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环境卫生中的“脏”、市容秩序中的“乱”、小区管理中的“弱”、部分市民文明素质的“低”等老大难问题,湘潭县聚焦老旧小区、农贸市场、交通秩序、校园周边、基础设施、公民素质等重点问题统筹开展了12项专项行动。截至4月25日,全县共计开展市容整治及联合执法行动36次,纠正和查处城区“六乱”违章行为3964次,完善市政设施20处,整治出店经营及流动摊贩占路为市行为309次,清查旅馆业176家、歌厅127家、“五小门店”160家,对2000余家门店和单位食堂的“三防”设施、消毒设施、环境卫生进行摸底排查,落实“红黑榜”制。发放城区养犬宣传资料1000余份,对城区5个农贸市场、42家汽车拆解企业、277个有物业小区和无物业小区开展了专项督查。

创文宣传。

抓导向、全面营造创建氛围。文明创建本身就是一场群众性精神文明运动。湘潭县抓住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这一根本,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电视、报纸、广播、“村村通”公益广告刊播全覆盖,在县城主次干道的道旗、灯箱、交通绿岛上展示自创的“此处是吾乡”“大美莲乡”“凡人名语”等系列富有湘潭县特色的公益广告。围绕“十个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卫生清扫、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志愿服务。实施“讲文明树新风——凡人名语”系列作品征集展示、“文明莲乡见我行”“告别不文明、共创文明城”、交通安全“百警千师讲万课”、“学习强国进校园”、“文明诚信经营”创建、“健康教育进万家、幸福生活你我他”、“周周乐”等群众性宣传活动和文化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开设“创建进行时”专栏,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县内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台】专栏。

湘潭县全力以赴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抓落实,全面强化督查考评。今年,湘潭县进一步加强创文工作的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创文工作力量,实行12项专项行动县级领导牵头制,由各县级领导对牵头的专项行动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带头抓好责任区域创建工作落实。在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综合督查组下增设常态督查组,对创建工作开展日常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先后下发10期交办函,交办问题45个,口头交办问题20个。在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台”,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建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同时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微信群等媒介,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做到创建工作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格局。

责编:彭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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