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怀化市“五溪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启动

    2020-04-26 17:09:09

为加快怀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造热情,为奋力把怀化这座五省通衢城市建设成为“西南明珠”培养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按照《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怀办发电〔2018〕61号)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人才引领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怀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怀化市“五溪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0年“五溪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分为疫情防控类、创新类、创业类等3个类别进行申报评审。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归国人员、企业科研人员、农村科技人才、相关基层科研单位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条件,切实做到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

(二)具体条件

1.创新类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主持或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2)作为发明人在所从事领域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

(3)获得市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市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位列前3的完成人;

(4)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或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

(5)创新成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2.创业类青年人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主创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或以上股份;或自主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3年及以上,并拥有企业30%或以上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创办企业2年及以上,或领办企业3年及以上,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3.疫情防控类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抗疫一线直接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Ⅰ类);

(2)在疫情防控治疗与诊断技术研究、推广与应用方面效果显著,作出突出贡献;或在疫情防控装备研发与应用方面,突破关键技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疫情病原监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方面,取得较大科研成果(Ⅱ类);

(3)参与疫情防治相关设施、设备的设计、生产、建设,提供物资、技术、产品等方面的保障,作出突出贡献(Ⅲ类)。

二、申报程序

(一)疫情防控类、创业类

1.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申报材料报各团县市区委,由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报团市委。

2.市直单位、市属企业单位、中央、省属在怀单位申报,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团市委。

3.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5月20日。

(二)创新类

1.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申报材料报各县市区科技局,由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报市科技局。

2.市直单位、市属企业、中央、省属在怀单位申报,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市科技局。

3.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5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原则上各县市区需推报创新类、创业类、疫情防控类“五溪青年人才”各1名以上(含1名)。

2.各申报单位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3.各申报人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凡涉及的复印件,申报人须将其原件一同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单位核查无误后须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如有申报人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由受捐单位(个人)提供书面证明。

4.已入选“湖湘青年英才”或“五溪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的,不得重复申报或跨类别申报本支持计划。

联系方式  

团区委

联系人:陈妍岚

联系电话:15211550166

电子邮箱:240101769@qq.com

责编:刘琼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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