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法院开庭审理两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0-04-01 11:41:37



3月26日上午,苏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叶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被告人侯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被告人叶某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经营一家家禽档口。2019年2、3月期间,一女子来到叶某档口求购一只猫头鹰,于是,叶某便与此前有野生动物经营交易的向某(另案处理)联系,两人约定叶某以2100元的价格从向某处收购一只猫头鹰,由向某负责把猫头鹰运输到交易市场。第二天,收到货的叶某以2500元的价格把猫头鹰卖给了预定的女子。



同是从向某处购买野生动物,2019年3月25日,被告人侯某从向某处收购竹鼠时,以1500元的价格从向某手中购得一只脱毛、去内脏的猫头鹰死体食用。同年5月,侯某又从向某处以1700元价格收购一只猫头鹰死体,随后,以2200元的价格把猫头鹰转售给一名女子。

庭审中,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两个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编:侯淞耀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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