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潭县疫防令〔2020〕5号

    2020-02-01 11:00:45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令

为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 阻击战,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现对相关工作调度如下:

一、全县所有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厂矿、学校,村(社区、居委会),商户、农户,立即开 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清除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治理“四害”孳生地,药物 消杀老鼠,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一日一消毒。

二、全县所有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厂矿、学校,立即制定节后复工、复产、复学工作预案,明确所属人员体温监测、住宿安排,所辖场所清扫消毒、疫病防控等措施,全力做实复工、复产、复学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复工、复产、复学时间,服从省、市统一安排。

三、各乡镇、各单位要迅速安排部署,在居民 小区、公共场所、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镇区、集居点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增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各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四、所有与武汉有交集的手机号码用户,要积极配合县卫健部门做好信息咨询和线索提供等工作,自觉做好居家隔离,遇有不明发热等异常情况,立即就近就医。若拒绝配合,初次 予以批评教育,再次则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全面从严从快打击处理哄抬物价、制假贩假、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六、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调度令即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湘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

责编:曹漾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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